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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看小說上面所寫的
我覺得寫的很好
(又是小說 汗 整個腦袋都腐化了 這樣可不行阿 哈哈
振作阿 振作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)





明知道不會是你的東西,可人就是這樣,總有一堆的理由讓自己握得更緊,更捨不得鬆手。我今天做的事也不過是掰開你的手,
強迫你丟掉不該留的


愛情不是絕對的擁有時,那就徹底的毀去,然後才有機會重生,絕對的愛恨分明。


愛情不就是要有把一切都豁出去的自私覺悟嗎?!如果做不到,就不配擁有愛情,我們的愛情就由我來擁有吧!”


ps:我是個浪漫細胞+少根筋+很樂天+很容易相信別人+敏感的人=怪人 哈哈
我常常會得罪很多人 但我不是故意的 我只是把我所想到的付出實行
但 結果常常不是這樣 so.............. (笑)
不過 我習慣了 理解我的人就是會理解我 不能理解 我也沒有辦法
我常常覺得 我的心是沙
很容易留下傷痕 但風一吹 就又恢復了
這樣到底是好或不好呢 ^^
見仁見智 不過 我就是我 喜歡我的人就是喜歡 不喜歡的人 我說啥也沒有用啦 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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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ss5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